岚•默

杂,屯。
是小号。
大号@墨鸦(高二长弧ing)

有关同人文

(笑)

被王耀抱在怀里的辞:

🐎


声烦:








面对浩瀚的宇宙中,人类甚至连一粒尘埃都算不上,我们是分子、是原子、是原子核外乱窜的电子,是构成这大世界的微不足道的一部分。




因为渺小,所以感到孤独。




而孤独的人总需要些寄托,譬如另一个人,亦或是一个虚拟角色。




——于是我们会费尽心思地做着外人看来所不能理解的事,并乐在其中。到了后来我们喜欢的这个角色血肉丰满,他逐渐抽离于简单的纸片人,成为了理想化却又无比真实的存在。我们乐于相信他一定是在这个世界上活着的,他是在某个平行世界里活着的,他的每分每秒都在过着属于自己的生活。




他成了我们的精神寄托。









同人小说≠原创小说




假如你写的剧情流畅波澜起伏,文字或平实或优雅,读起来叫人欲罢不能。你认为自己的设计非常好,连自己也不由得跟着剧情的推进而揪心。但你这篇文章最后会被挂,会招来一堆骂名。你委委屈屈地觉得自己并没有错呀,为什么都骂我?




因为你根本是在毁掉角色呀。




同人小说不是原创小说,可以任意设计人物性格,设计剧情。




原创小说中能够让你写得酣畅淋漓,即使是犯罪的主角、血腥暴力的描写、残忍的杀人手段,亦或是违背道德的事情,你大可以写出来。只要三观不扭曲,一波三折的剧情足够吸引人,读者们会为你的文笔与大局的掌控而折服。




而同人文则不同。




同人文有诸多限制。




他们不是你捏造出来的,他们有他们各自的性格、爱好、为人处世的方式。你写同人文,说白了是让他们在一个个不同时间、不同的世界,以各式各样的身份或者,经历不同的事件。




但不论他们身在何处,及时你叫他们面容也改变了,而他们的灵魂却不会随之变化。a就是a,b就是b,当初在看原著时你喜欢的点永远不会改变。




你爱的这个人,应是美好的、带着万丈光芒的,有着深深吸引你的发光点,所以你为了表达对他的爱就要把他拖下地狱?




什么负面设定都往他的身上堆。譬如病娇,譬如黑化,再如各种扭曲的心理。我始终不明白这种文的萌点在哪里。




它是将人物的性格完全颠覆,带上点血腥暴力,再掺点扭曲的心理,就成了所谓的「哎呀这样的xxx真是好苏!超有感觉!」的点?




新鲜、刺激,这就是原因?




你爱一个角色,你爱的是他的什么?




喜欢他的风轻云淡、喜欢他的坚定执着、喜欢他的温柔而强大?那么当你将他黑化、病娇化后,他还剩下什么?




你口口声声说好爱好爱的人,最终被你整得徒留下姓名与容貌,一个空空荡荡的皮囊随你发挥想装什么装什么。你把他重新塑造成人,把他打造成你想要的模样,然后你确定他还是他吗?




恕我直言,你就是在靠着这些东西博人眼球,博热度,去换取一些小小的存在感。




再如逻辑不通,完全为了惨而惨,为了剧情而剧情的文。




你杀我我杀你。




我知道同人文有be和he,be总是会留下淡淡遗憾或哀伤。我知道同人文不是不能把角色写死,角色死亡我会难过会伤心。但如果只是单纯的虐杀呢?那就只有出离的愤怒了。




你确定你爱的人会做出这样的事?还是说你心目中的他就是这般人?




惨无人道手法被你简简单单地写出来,把一个角色折磨致死,你是图了什么?你是以此为乐吗?你是心理变态吗?




鲁迅先生说,悲剧就是把美好东西毁灭给人看。




但若是放在同人文中,用上述方式将美好的人毁灭。不好意思我说这是下作、是下流、是最无耻的写法。




ooc不是保护伞,如果在文章前标明了ooc就可以随便写,那么同人圈已死。





每个角色都有人深爱,每个角色都值得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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